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辽 01 破申 27 号《通知书》,华晨集团债权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
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尚未收到沈阳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华晨集团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沈阳中院受理、华晨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华晨集团的重整申请被沈阳中院受理,华晨集团将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636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0772108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4.13%,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应收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款1.4 亿元,主要形成原因为日常汽车购销;公司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44565.48 万元,其中4亿元为公司向华晨集团为公司融资担保提供的反担保,4565.48万元为公司为原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华晨租赁”)提供的存续担保。公司于 2018 年末将华晨租赁转让给关联方沈阳华晨金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金杯汽销”),转让协议约定了金杯汽销将为公司向华晨租赁的存续担保提供反担保。若华晨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