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4月8日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东海洋”)发布公告称,因36个月内累计收到深交所2次公开谴责,股票交易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月7日,因2019年业绩预期大变脸,ST东海洋收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决定。2019年10月29日,ST东海洋在同年三季报中,预计全年可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至5000万元,但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业绩快报,对净利润的预计急转直下至-5.53亿元。

 

深交所指出,ST东海洋2次净利润预计差异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决定给予ST东海洋、董事长车轼、财务总监于雁冰公开谴责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4日,ST东海洋就已经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就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果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3次公开谴责,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月8日晚,ST东海洋披露风险公告称,因36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2次公开谴责,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ST东海洋董事会和管理层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积极通过规范管理运作消除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李严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