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赵泽)9月27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深交所在公告中称,经查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银亿”)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业绩预告未及时修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决定对银亿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公告显示,2019年1月31日,ST银亿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亿-4亿元。4月26日,ST银亿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前期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修正后预计净利润为-5.7亿元至-6.3亿元。4月30日,ST银亿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度ST银亿实现净利润-5.73亿元。ST银亿未及时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且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公告还披露了银亿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公告称,2019年4月30日,ST银亿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ST银亿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对ST银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约为22.47亿元。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银亿股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银亿股份董事长熊续强、副董事长张明海、副董事长方宇、董事兼总裁王德银、财务总监李春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银亿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学佳、董事邱扬、董事谈跃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新京报记者 赵泽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