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7版)

  ■ 记者调查

  据记者了解,在廉租房建成完工后,区一级建委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

  但在廉租房建设中,前期的建设部分都需要开发商先行垫付建设,如果回购不顺利,开发商前期的垫资将无法快速回款,或将影响到开发商的现金流。

  近日被媒体披露的招商嘉铭珑原配建的廉租房项目便是一例。

  一年前已完工

  据了解,2008年4月,招商地产子公司招商局嘉铭(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6.5亿元获得昌平区东小口镇陈营村住宅及配套设施、商业金融用地,该地块土地总面积逾38万平米,建筑面积为52.3万平米,其中包括21万平米的限价房和2万平米的廉租房,分别提供2840套限价房和504套廉租房,案名为溪城家园。两部分保障房工期一样,在2009年开工,2010年建好,限价房已于2009年摇号配售完毕,主要供应给西城区,并于2010年9月入住。而廉租房部分,则迟迟未能回购配租。

  2008年4月,招商局嘉铭(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签署了《北京市廉租房配建协议》,约定在昌平区东小口镇陈营村住宅及配套设施、商业金融项目用地(溪城家园)内配套建设2万平方米的廉租房。

  据招商地产2010年半年报公开披露,公司子公司招商局嘉铭(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签署的《北京市廉租房配建协议》,在北京溪城家园项目配套建设的2万平方米廉租房项目已完工,但尚未结算约8800万的回购款。

  在2010年6月之前,招商嘉铭珑原配建的2万平米廉租房已经完工。在今年的半年报中,这2万平米廉租房未结算的问题再次提及。也就是说,时隔一年,回购工作仍未完成。

  回购尚未完成

  根据规定,溪城家园廉租房建成后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按照每平方米人民币4400元的价格一次性回购,廉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而在资金来源上,根据政府财政政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来自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以及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此外,市、区(县)需要在财政预算中编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政府还需要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用于配建和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资金;另外,中央政府尚有部分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

  此前有媒体质疑,土地财政10%用于廉租房建设、回购,目前土地市场低迷,导致土地财政吃紧,回购资金紧张。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否认了这一质疑,该人士称,回购都是直接由财政拨款,不存在无钱回购的问题。

  那为何廉租房建成一年多,仍没进行回购呢?该业内人士表示,建成后还存在验收过程,验收合格才能回购,这一时间不好把握。

  据了解,“混搭”廉租房的项目在土地出让阶段,标书仅明确了廉租房面积和回购价格,对于何时建好、政府何时回购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招商嘉铭珑原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廉租房部分将由昌平区政府回购,目前回购进展顺利,已经快要付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