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养出了人生睫毛,无需嫁接无需贴假睫毛,用乌斯玛草就足够了。”社交媒体上,有博主推介了一款主打乌斯玛草的睫毛液,声称乌斯玛草在新疆被称为“眉毛的粮食”,新疆人从小用它养毛发,与此相关的热门产品销售量过万单。
新京报消费研究院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源自新疆民间的“乌斯玛草”(也叫“乌斯曼草”),近年来成为“网红”原料,与之相关的睫毛增长液、养眉棒、生发皂、草本原液等产品层出不穷。不少商家借助民间故事隐晦宣称其是“毛发的粮食”,产品可催生毛发、浓密眉眼、防脱固发。
然而,乌斯玛草的真实身份是欧洲菘蓝,其根为板蓝根,菘蓝是否能有效促进毛发生长目前还缺乏高质量科学证据支持,也没有临床试验数据。消费维权领域律师表示:如果产品以化妆品身份销售,并宣称“生发”“促睫毛生长”等功效,则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乌斯玛草”产品野蛮生长 宣传语暗示“生毛发”
在“Orginese欧橘旗舰店”,一款“新疆乌斯玛草睫毛增长液”宣称“生睫毛”效果,宣传页写着:“乌斯玛草,新疆姑娘妈生长睫的秘密”“3天养成睫毛精”。内文宣传页称:“新疆姑娘从小就用乌斯玛草汁涂抹自己的眉毛、睫毛、发际线等,养出浓密乌黑毛发”。该品牌还放出一份“7000人真人实测报告”,宣称99.85%的人认为产品促进了睫毛增长。
另一家“sevengreen七绿旗舰店”的宣传则更为夸张。一款“乌斯玛草睫毛增长液”的宣传页写着“睫毛逆天增长”“7天告别短、小、稀”。更令人咋舌的是,其宣传视频中展示了一名女性使用乌斯玛草增长液后“全脸覆盖毛发”的“案例”。
电商平台对于“乌斯玛草睫毛营养液”的各种宣传。图/电商平台截图
资料显示,“乌斯玛草”即新疆民间所称的“乌斯曼草”。因其可以着色,在新疆部分地区确实流传用乌斯玛草涂抹眉毛的习俗。然而在商业包装下,这一植物被赋予“眉毛的粮食”“天然养发”等标签,成为“毛发神器”。沿着这条营销链条,记者发现“乌斯玛草”产品远不止睫毛液,已延伸到眉毛养护、头皮护理等多个领域,名称有“乌斯玛草”,也有“乌斯曼草”。
其中,“乌斯曼草”洗发皂在电商平台上被推广得尤为“神乎其神”,相关宣传不乏“1洗止‘掉’发量,蹭蹭握不住”“止脱密发,逆袭发量王者”等暗示生发的话语。“雪缇坊旗舰店”一款“侧柏叶乌斯曼草洗发皂”全网销量6万单以上,宣传页宣称“实力涨发,发量增增握不住”“止掉密发,逆袭发量王者”,并声称含有来自新疆的“涨发仙草”(乌斯曼草)“毛发的粮食”。客服向记者确认,这款洗发皂所含的乌斯曼草“滋养毛囊、修发护发,减少断发”,坚持使用1—2周能减少断发、头皮清爽,持续4—8周“发根更稳固,发缝也会慢慢收紧”。
电商平台对于乌斯曼草洗发皂的宣传。电商平台截图
不仅是洗发皂,电商平台上还出现了“乌斯曼草眉笔棒”,宣称是“毛发的粮食,魔力小黑棒”,可以用来在眉毛、头发、睫毛处使用。“明天优品”店铺,店家声称这是一款“乌斯曼草生毛棒”,还提示“没有颜色,初次闻是臭的,初次使用会皮肤发痒、发红,过几天皮肤适应就没事了”。宣传页写着“增加眉发,眉毛/头发/睫毛救星”“眉毛睫毛头发粮食”,宣传视频则称,“眉毛的粮食”。
电商平台售卖的各种乌斯玛草眉笔棒。电商平台截图
除了上述乌斯玛草的加工产品,新京报记者还看到,各个电商平台还有乌斯玛草原料直接制作的产品售卖,例如乌斯玛草汁液、粉末、膏体等,有电商店铺写着“鲜榨乌斯玛草汁液”“纯乌斯曼草草浆”,用透明袋子包装,宣传页写着“眉毛回归,发际线回归”等暗示性话语。
电商平台售卖的乌斯玛草原料制品,具体有草浆、汁液、草粉等。电商平台截图
“育毛神草”根部名气更大 就是常见的板蓝根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相关产品都在用“新疆民间在用、好用”作为核心背书。宣传页普遍称“新疆姑娘从小就用乌斯玛草汁涂抹眉毛、睫毛、发际线,养出浓密乌黑毛发”。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民间习俗与商家宣称的“生发”功效之间,存在根本差异。
“小时候用来涂眉毛的,只是为了好看,什么时候挤进生发圈了?”一位新疆网友的评论,道出了乌斯玛草的真相。
植物学家史军向新京报记者证实,网络流传的乌斯曼草、乌斯玛草均是菘蓝。公开植物学资料显示,菘蓝是十字花科菘蓝属植物,其干燥根正是大众熟知的板蓝根,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其干燥叶则为中药材大青叶,用于咽喉肿痛等症。商家口中来自新疆的“神奇草本”不过是板蓝根的叶子。
在新疆哈密经营中药企业的一位负责人也向记者介绍,当地确实有用乌斯曼草汁液染眉毛的习俗,但“它的根和叶子都是中药,根就是我们熟知的板蓝根”。
既然是板蓝根的叶子,乌斯玛草到底能否促进毛发生长?记者查阅公开学术资料发现,目前并无任何权威临床试验能够证实乌斯玛草具备促进毛发生长、激活毛囊再生的功效。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毛发移植中心主任、主任医师蒋文杰向新京报记者指出,尽管部分文献显示乌斯玛草的某些成分在动物实验中表现出一定活性,但目前没有大规模人体临床试验证明其生发效果。他明确表示:“简单地暗示一种植物有生发效果,是不靠谱的。”
他进一步解释,毛发稀疏在不同部位都是不同的原因造成的。就头发而言,比如最常见的雄激素性脱发是最常见的类型,主要与双氢睾酮有关;休止期脱发则主要由重大情绪打击、手术、产后或减肥导致贫血等因素引发。睫毛稀疏则多与遗传体质有关,眉毛会随年龄增长自然脱落,也会受到纹眉、绣眉等人为因素影响。“对于不同的毛发稀疏原因,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必须在医生诊断指导下进行。”蒋文杰表示,“靠一种植物治疗多种毛发稀疏症状,是不可能的。”对于前述宣传“3天养成睫毛精”的说法,蒋文杰表示,“任何药物或产品都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如此效果,尤其是促进生长的药物,作用机制没有那么快速明显。即使是正规的治疗脱发药物,也要使用一段时间才有效。”
在大众健康科普平台上也有整形外科医生指出,乌斯玛草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可能对毛囊健康有一定帮助,但缺乏足够的临床证据支持其显著生发效果,头发生长受遗传、激素、营养等多种因素影响,建议结合科学护发方式综合调理。该医生指出,日常护发建议避免过度烫染,保持头皮清洁,适当补充蛋白质、维生素B族及锌元素。如果脱发面积超过硬币大小或持续脱落,应及时就诊皮肤科或毛发专科,通过毛囊检测明确病因后再进行针对性干预。
化学成分发挥作用 乌斯玛草微量添加
即便是那些正规生产的包装产品,乌斯玛草的含量也微乎其微,成分表中更多的依然是化学添加剂。
记者查询“HOUTU”乌斯玛草睫毛营养液的成分表,发现前五位是水、甘油、聚乙烯吡咯烷酮、海藻糖、丙二醇等常规化妆品基底,乌斯玛草提取物(欧洲菘蓝叶提取物)则排在微量成分之列。“Orginese欧橘旗舰店”的“侧柏叶乌斯曼养发皂”成分表显示,月桂醇硫酸酯钠(SLS)排在首位,这一成分是强清洁型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而侧柏叶提取物和新疆乌斯曼草粉则排在第六位和第七位。

“HOUTU”乌斯玛草睫毛营养液的成分表显示,乌斯玛草提取物(欧洲菘蓝叶提取物)排在微量成分之列。新京报记者 刘欢 摄
有化妆品业内人士曾向记者称,乌斯玛草目前就没有研究能够表明有生发作用,所以大概率是营销噱头。部分产品真正起作用的是化学成分。以“侧柏叶乌斯曼养发皂”为例,成分表中“月桂醇硫酸酯钠”排在首位,这是一种强清洁型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刺激性较强。这也意味着消费者购买的“草本养发”产品,本质上可能只是一块加了微量草本粉末的工业皂基。
更令人担忧的是产品的安全性,在社交平台上,不少消费者投诉称购买乌斯曼草皂后,非但未能止脱,反而出现头发干枯、头皮瘙痒等问题。蒋文杰也提醒,所谓的草本大多是噱头,有效成分多为化学成分,“如果买到伪劣产品,还有可能导致头皮敏感、瘙痒、脱发加重等问题。”
而对于部分商家直接售卖自制的乌斯玛草汁液、草本膏、新鲜叶子,号称“原汁原味”。蒋文杰特别强调,未经工业提纯、安全检测的自制草汁成分复杂,含有多种植物提取物与杂质,眼部、头皮肌肤娇嫩敏感,长期涂抹三无自制产品,极易引发皮肤瘙痒、红肿、过敏、毛囊炎等问题,护肤安全隐患不小。
针对大量无备案、无资质的自制乌斯玛草产品在私域渠道售卖的现象,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钟兰安指出,此类产品属于“三无”产品,未经安全检测、成分备案和功效核验,私自生产、销售、宣传功效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属于多重违法行为。
“育发”类产品全面禁售 暗示式宣传涉嫌违规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国内关于“育发”类产品自2026年1月1日起已全面禁售。这也意味着前述明示或暗示“育发”的产品并不合规。关于“生发”“增长睫毛”的宣传也早已被明令禁止。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并没有“生发”这一功效类别,也没有“促进睫毛生长”这一功效类别,这意味着普通化妆品可以宣称保湿、修护,但不能宣称“生发”。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份《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也明确指出,“促进生发作用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目前,与头发相关的化妆品中,仅有“防脱发”一类可以合法销售。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宣称防脱发的产品须作为特殊化妆品经国家药监局注册,普通化妆品不得越界。即便是已注册的防脱发特殊化妆品,也被明令禁止使用“生发”一词——《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明确规定,产品标签不得使用“生发”“育发”等引人误解的宣称。记者查询前述乌斯玛草产品发现,这些产品均未取得“国妆特字”注册证,其法律身份仅为普通化妆品,宣称却不属于化妆品功能的功效。
钟兰安表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须进行‘国妆特字’的注册。”宣称“生发”“促进睫毛生长”的产品,不属于防脱发范畴,更不属于任何列明的化妆品功效类别,属于“宣称新功效”却未经注册,构成了未经注册生产销售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其次,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这些产品宣称或暗示“长毛发”“促生长”,却拿不出任何权威的临床试验或功效评价数据支撑,同样违反了功效宣称须有科学依据的规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生发”“促进睫毛生长”属于典型的医疗用语,并非化妆品的清洁、护理、美化功能所能涵盖,普通化妆品使用此类用语已涉嫌违法。
对于不少商家并未直接使用“生发”二字,而是以“涨发”“密发”“固发”“生睫毛”“眉毛救星”等词汇打擦边球。钟兰安指出,这类表述的功效指向与“生发”“促进生长”实质相同,属于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产品效用,且商家无法提供相应功效评价依据,同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钟兰安还表示,“商家以天然成分之名暗示固发、生发,却无法提供相应功效评价依据,且产品无‘国妆特字’注册证,已涉嫌违规宣传和虚假误导。”
而对于商家普遍以“乌斯玛草是新疆民间传统用法”作为宣传支撑的做法,钟兰安明确表示:所谓的“新疆民间传统用法”,不能作为豁免法律义务的依据。既然公开进行商业销售,就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民俗传统都不能凌驾于监管规定之上。
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应首先核查包装上的备案或注册信息:宣称防脱发的产品须有“国妆特字”注册证号;普通化妆品应有“国妆网备字”备案号。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或“化妆品监管”App核验产品信息。若发现违规,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新京报记者 刘欢
编辑 唐峥
校对 穆祥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