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16日,纳思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太盟亚洲资本利盟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太盟投资”)提起股东侵权诉讼,上海朔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该案件第三人。公告显示,纳思达请求法院判令太盟投资赔偿因其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70亿美元,并要求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及维权费用。珠海市中级法院已于4月15日正式受理此案,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