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25日,温氏股份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资金不超过12亿元且不低于8亿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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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25日,温氏股份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资金不超过12亿元且不低于8亿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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