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002460.SZ)内幕交易案余波未平。

 

12月29日晚间,赣锋锂业公告称,收到宜春市公安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单位犯罪,本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披露这一消息后的首个交易日12月30日,赣锋锂业收于64.15元/股,跌1.79%。

 

12月30日,贝壳财经记者尝试联系赣锋锂业,电话未获接通。

 

前述内幕交易案系在2020年洽购江特电机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带头”决策安排了内幕交易,最终违法获利110.53万元。2024年7月,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没一罚三”罚单,没收赣锋锂业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对李良彬与赣锋锂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20万元罚款。

 

赣锋锂业在昨日公告中表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事项系在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的基础上,依法开展的后续正常司法程序。本次涉案事项为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特定历史事件,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律师陈雷博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内幕交易案件从发现到判刑一般周期较长。案件在行政调查后,如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基本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至5倍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内幕交易证券交易成交额在250万元以上的,或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或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现行规定,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至5倍罚金。

 

在这起内幕交易案件披露之初,市场上不乏对其手法与目的的疑惑。根据赣锋锂业财报,内幕交易发生的2020年当年,李良彬从上市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87.04 万元。此后三年分别为93.35万元、132.57万元、168.05万元。

 

除了报酬收入,李良彬作为赣锋锂业的实际控制人,还可从上市公司获得分红收入。赣锋锂业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3.0元人民币现金,按照李良彬截至2020年末的持股数2.70亿股计算,他当年获得的现金红利大致为0.81亿元。

 

赣锋锂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8.0元人民币现金,按照李良彬截至2023年末的持股数3.786亿股计算,他预计获得的现金红利约为3.03亿元。

 

除了后续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赣锋锂业为这笔内幕交易付出的代价或尚未结束。

 

赣锋锂业早在2022年末即开始推动将从事锂电池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分拆至深交所上市。但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规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不得分拆上市。去年7月落定的行政处罚,意味着赣锋锂业的分拆计划或将暂时搁浅。

 

不过赣锋锂业并未放弃将赣锋锂电分拆上市。今年9月,赣锋锂电启动了一轮不超过25亿元的增资,且在《股东协议》中明确,自交割日起36个月内,若赣锋锂电未能实现资本市场退出,赣锋锂电经合法决策程序后可以向增资投资人股东实施定向减资退出。这意味着待符合监管条件后,赣锋锂电或将继续冲击资本市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