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10月31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引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基金投资风格的稳定性管理,指定独立于投资管理部门的部门监测基金实际投资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情况,防范基金风格漂移。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产品类型、投资目标、投资策略等因素,针对不同基金产品审慎设置差异化的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监测指标和相关阈值。触发指标预警的,基金经理原则上应当在公司制度规定时间内调整完毕,或者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角度出发,对是否突破指标阈值做出决策,并对决策执行情况加强跟踪评估。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基金投资偏离情况进行分析,并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