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姜樊)9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恒丰银行因“相关贷款、票据、理财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问题,被罚款6150万元。金融监管总局还对该行相关负责人王洋、魏会敏、杜娟、凌勇警告并罚款合计25万元;对李勇、郑现中警告。


对此, 恒丰银行表示,该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风险管理与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恒丰银行高度重视,虚心接受,深入剖析问题根因,已认真落实相关问题整改问责。


“下一步,恒丰银行将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和监管意见,全面提升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切实推动该行转型发展行稳致远。”恒丰银行表示。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