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8月8日,弘景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15.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为7.5亿元。同时,公司拟在中山市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与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编辑 杨娟娟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8月8日,弘景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15.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为7.5亿元。同时,公司拟在中山市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与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编辑 杨娟娟
贝壳财经是《新京报》旗下独立财经品牌
想要发表评论,阅读更多精彩内容,快来下
载新京报客户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