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碳要闻


A.行业动态


1. 工信部:加强光伏等行业治理,以标准提升倒逼落后产能退出


7月28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在京召开。


会议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绿色工厂提质扩面计划、绿色低碳供应链提升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会议还提出,巩固新能源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成效,加强光伏等重点行业治理,以标准提升倒逼落后产能退出。


零碳解读:加强光伏行业规范治理,通过提升行业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从低价无序竞争转向技术引领和品质提升。同时,通过系统施策集中治理违背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的行为,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 。


2. 工信部:推动光伏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7月25日在山西大同召开“光伏行业2025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二级巡视员吴国纲在发言中表示,在规范行业发展方面,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强化规范条件的政策引导作用,定期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和动态管理,持续营造以创新为引领、以质量为优先、以公平为准则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加快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零碳解读:工信部近期一系列“铁腕去产能”标志着光伏行业从“增量扩张”正式迈入“存量优化”新阶段。


3. “十五五”新能源装机有望再次翻番


最新发布的《中国新能源发电分析报告2025》显示,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保持高速增长趋势,在总发电量中占比突破18%,已成为电量增量主体。2024年,我国新能源发电量1.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对发电量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


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4.1亿千瓦,同比增长33.9%,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42.0%,超越煤电成为系统第一大电源。


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副主任叶小宁表示,在“十五五”期间,我国新能源将继续保持每年3亿千瓦的高速增长。据初步测算,到2030年,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有望突破30亿千瓦,实现新能源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的翻番。


零碳解读: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副秘书长也认为,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的增长是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关键途径。为了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5%的目标,根据测算,到2030年,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至少需要达到25亿千瓦。考虑到行业的平稳发展需求,2030年之前,我国每年需新增风光装机2亿千瓦以上。若国家进一步提高自主减排贡献目标,到2030年,我国风电和光伏装机规模有望达到30亿千瓦以上。


4. 3万吨高纯锂盐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


近日,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纯锂盐改扩建项目拟批准公示》,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批复决定。


今年6月28日,中矿资源发布公告称,下属全资公司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拟对年产2.5万吨锂盐生产线进行综合技术升级改造,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高纯锂盐技改项目。彼时公告内容显示,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21亿,主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


零碳解读:项目不新增用地。此次改扩建旨在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深化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助力中矿资源在锂盐业务领域实现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


5. 光伏“抢装潮”回落


国家能源局7月23日发布的2025年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6月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为14.36GW(吉瓦),同比下降38%,相较于5月的92.92GW,环比大幅回落85%,创下上半年最低单月新增装机纪录。


零碳解读:光伏“抢装潮”回落,主要受政策节点影响。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明确,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此后的增量项目需要竞价上网。这一变化导致企业纷纷抢在5月底前完成光伏装机并网,锁定政策窗口期内的存量收益。


6. 亚洲首个跨境输电新能源项目首批机组投运


近日,由中国电建EPC总承包的亚洲首个跨境输电新能源项目——老挝孟松600兆瓦山地风电项目,首批300兆瓦装机顺利实现商业运行,为老挝能源转型和跨区域绿色电力供应注入强劲动力。


孟松600兆瓦山地风电项目位于老挝南部色贡省及阿速坡省,是老挝首个、东南亚单体最大风电项目,也是亚洲首个跨境输电新能源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600兆瓦,包括133台单机容量4.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及500千伏送出线路等,年发电量约17.2亿千瓦时。


零碳解读:亚洲首个新能源“跨国卖电”项目,开创了亚洲新能源电力大规模跨境输送的先河。项目全面投运后,将成为老挝最大的清洁能源出口基地,年创汇超1亿美元。应用BIM数字化模拟、“一机一方案”精准管控,实现30个月内首批机组投产。


B. 地方快讯


7. 河南航空港109辆新能源环卫车集中交付,年减碳4000吨


7月25日,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资产运营板块兴港市政公司举行新能源环卫车集中交付仪式。此次车辆更新项目是兴港市政公司努力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的结果,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更新109辆新能源环卫车,替换老旧燃油车。新能源环卫车具有零排放、低噪音、高效率、智能化程度高等显著优势,较传统燃油车综合能效提升30%,车辆投用后,预计每年可节约燃油1500吨,减少碳排放量约4000吨。


零碳解读:此次交付的车辆包括纯电动车和氢燃料车,涵盖洗扫车、高压清洗车、垃圾压缩车等多种车型。此举不仅是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具体行动,也为郑州航空港区打造绿色低碳城市样板提供了有力支撑。


8. 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建成后年发电量15亿千瓦时


7月27日,国家抽水蓄能“十四五”重点项目——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启动建设,建成后年发电量超15亿千瓦时,可满足约75万户家庭年用电需求。


零碳解读:项目总投资79.67亿元,总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工程工期预计70个月,计划于2030年12月实现首台机组发电,2031年9月4台机组全面发电。


9. 贵州首趟光伏玻璃定制专列开行


搭载着30个集装箱的贵州省首趟光伏玻璃定制专列7月25日从贵州省凯里市铁路货运场开行。此趟专列计划开往江苏省东灶港,再通过铁海联运抵达印度。


零碳解读:据测算,贵州光伏玻璃专列常态化运行后,每年可减少公路货运量约6万吨。专列将联动贵州省的光伏玻璃生产基地与中国的光伏电站集群,形成“生产—运输—安装”闭环,推动新能源产业降本增效。


10. 吉林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投产


国家电投集团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7月26日投产,首创“绿氨规模、混合制氢规模、直流微网和固态储氢”等四项“全球之最”,标志着中国在绿色氢基能源领域实现历史性跨越。


零碳解读:项目被列为国家清洁低碳氢能示范工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大工程”,为“绿电→绿氢→绿氨”零碳化工提供中国方案。


二、专题碳讨


高耗能项目审批收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实施“碳排放双控”审查


高耗能项目审批红线收紧,从“单一节能审查”升级为“节能审查+碳排放评价”。


7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标志着我国节能降碳源头管控体系迎来重大升级。


这一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规是我国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关键制度设计。新《办法》首次将碳排放评价与节能审查深度融合,构建起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能碳一体化管控机制,为“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规划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工具。


图/ic


制度创新:从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的历史性跨越  


新《办法》最显著的变革在于将碳排放评价全面纳入节能审查体系,实现了制度名称与内涵的同步更新。这一调整并非简单叠加,而是基于节能与降碳"高度同源性"的系统重构。根据新规,碳排放评价被定义为"在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时,按照碳排放双控要求同步对项目碳排放水平、实施影响和降碳措施等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的行为",其评价结果将直接纳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这一制度创新的背景深刻反映了国家战略导向的转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和《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均提出“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这都对节能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具体而言,新《办法》要求节能报告必须包含碳排放总量、结构、单位产品碳排放等核心指标,并与国家、行业标准及国际先进水平进行全面比较。对于由国家发改委审查的项目,必须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地方则需对可能影响区域碳达峰进程的项目实施评价。这种分级分类的管理思路,既确保了重点项目的严格管控,又赋予地方针对性的执行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特别强化了对煤炭消费的控制,将年煤炭消费量1000吨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审查范围,这较之前仅考虑能源消费量的标准更为严格。


管理升级:权限上收与动态调整机制筑牢制度防线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审查权限层层下放、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新《办法》进行了系统性制度重塑,其核心是建立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并上收重大项目管理权限。根据规定,国家发改委将对重点领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50万吨及以上)项目实施直接审查。这一“提级管理”设计,有效避免了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而放松对高耗能项目监管的风险。


在地方层面,新《办法》构建了更为清晰的分级管理体系:省级部门负责1万吨标准煤(或1万吨煤炭)及以上项目的审查,并禁止将“两高”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县级。同时,授权省级部门对专业力量不足、审查质量偏低的地区调整或暂停其审查权限。这种“动态收缩”机制,显著强化了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管理职责的重新划分也体现了“省级统筹”的思路。与之前由县级以上部门负责不同,新规明确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节能审查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


审查程序的优化是新《办法》另一亮点。一方面,要求节能报告必须设立专门章节分析项目碳排放情况及降碳措施,并评估其对区域节能降碳目标的影响;另一方面,细化了审查内容,从主要用能设备到核算方法学均需接受审核,并完善了项目变动的审查流程。这些规定将促使企业在科研或设计阶段就积极开展行业对标,优化技术路线,从源头减少能源浪费和碳排放。


影响深远:推动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双重优化  


新《办法》的实施预计将产生多维度深远影响。从减排效果看,“十四五”以来全国每年通过节能审查减少不合理设计能耗约14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近3000万吨。随着碳排放评价的加入,这一成效有望进一步提升。


对产业结构的引导作用更为显著。通过严格能效碳效准入标准,新规将促使能源要素向高效低碳产业流动。在能源结构方面,强化煤炭消费控制将加速非化石能源替代。新《办法》明确要求项目报告中必须包括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压减等措施论证,这为新能源发展创造了制度红利。


对企业而言,新规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项目前期合规成本增加,需投入更多资源进行能碳设计和论证;另一方面,通过能效提升和碳减排,企业可降低长期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国家节能中心指出,这将促使企业“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实现降本增效”。


实施展望:配套细则与能力建设并重  


为确保新《办法》顺利落地,国家发改委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加强政策宣贯,通过专题培训帮助各方准确理解政策;完善业务指南,细化节能报告编制、评审等具体要求;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审查情况并开展“回头看”。这些措施将有效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地方政府面临的挑战不容忽视。省级部门需在短期内建立碳排放评价能力,制定验收实施办法,并调整产业引导政策以匹配绿色发展目标。部分能源大省可能面临项目审批节奏放缓的压力,需在发展与减排间寻找新平衡。


长期来看,新《办法》的实施效果将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碳排放核算监测体系的完善程度、地方监管能力的提升速度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的协同性。随着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和碳定价机制成熟,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显现。


作为中国绿色低碳政策体系的重要拼图,新《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又迈出坚实一步。在全球气候治理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这一制度创新不仅将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也为发展中国家探索低碳转型路径贡献了中国方案。随着9月1日正式施行日期的临近,各相关方正加紧准备,迎接这场源头控碳的深刻变革。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陶野


编辑 陈莉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