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近日,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等三项违规事项,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即深圳金融监管局)开出的合计罚没金额达221.4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记者统计,这是江苏银行进入2025年以来,首次收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出的罚单,也是6月内(截至6月27日)全国城商行体系收到的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6月27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官网显示,江苏银行深圳分行因存在“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保证金来源不合规”三项违规事项,被罚款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43万元;同时,对于该行相关责任人刘理进及刘波、詹日凤,深圳金融监管局给予警告处分,刘理进还被罚5万元。
记者统计发现,这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年内首次公示的涉及江苏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入6月以来,除本次江苏银行外,全国范围内,已有威海银行、赣州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等五家城商行的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违规问题领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开出的罚单;但从处罚金额来看,本次江苏银行在这五家城商行中位列首位。
进入2025年6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城商行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情况一览图。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制图
编辑 张冰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