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5月30日,“湖南住建”官微披露,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湘十条”),着力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这是湖南省自2018年之后,时隔7年再次出台省级层面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为支持群众购房,“湘十条”提出,对在拟购房的县(市、区)无住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政策;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省内跨城市购房的,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支持将存量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商”“公”组合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措施,让刚需购房者直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最大程度减轻购房者负担。
针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人才住房需求问题,“湘十条”提出三款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对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或其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放购房优惠券或给予购房补贴。二是支持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人才房,一定期限内可免费提供给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居住,也可免费作为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创业场地。三是对在省内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贷款最高额度可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按工作待遇基数及劳动(聘用)合同年限合理确定;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
此外,就社会关心的多子女家庭购房问题,“湘十条”从三个方面提出政策支持。一是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二是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政策可以叠加),并可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或面积补贴;三是合理提高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贷款额度分别在现有额度上限基础上再提高不低于20%、30%。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