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姜樊)5月8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人民币15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不过,这项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招商银行表示,本次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亿元,由该行作为投资主体,根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使用自有资金直接投资设立。成功设立后,本次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成为该行全资一级子公司,具体业务范围以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复为准。


此前一天,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近日将陆续批准。当天,同为股份制银行的兴业银行收到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其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暂定),要求其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事实上,AIC股权投资试点的扩围扩容,此前已有政策铺垫。2024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银行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等18个城市。今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AIC。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