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4月22日晚,金科股份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显示,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


根据公告,今年2月21日,申请人金科股份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于4月10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大部分债权人表示支持金科股份重整。


公开资料显示,相关法院在正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前,应当提交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上市公司住所地人民政府出具的维稳预案等。


重整申请获受理,证明金科股份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得到了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及法院等多方的认可与支持。金科股份也成为近年来A股首家正式进入重整程序的大型全国化上市房企。


截至目前,金科股份生产经营、保交楼、白名单融资上账等工作均在正常推进。金科股份表示,重整期间,公司将继续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重整,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编辑 武新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