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3月22日发布《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其中建议,上市公司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市值表现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管理层股权激励条件设置引入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等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更为紧密的考核指标。努力引导“关键少数”通过承诺不减持、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