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多个金融机构处了解到,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向各家银行、资管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多类金融机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中指出,金融机构不得与违法失德明星合作开展广告代言等宣传推广活动,发现已开展合作的明星存在违法失德行为的,应当及时终止合作。 


该《通知》还指出,金融机构应将广告代言活动纳入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同时,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涉及资产管理类业务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与存款及保险产品等相混同;不得采取容易引起受众不理智行为的营销手段,不得诱导冲动消费,不得宣扬过度负债、盲目投资、炫富拜金、奢靡享乐等观念。


“我行已经在按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排查和落实了。”有银行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当前银行针对邀请名人代言时十分谨慎。这也是为了尽量将潜在的声誉风险下降至最低。


金融监管资深专家周毅钦表示,此次《通知》是金融监管部门就去年底七部委联合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行业细则。近年来,银行、理财、保险等行业在广告代言过程中相对规范,《通知》中多个行业细则均在此前已有规定。因此,《通知》不会对行业造成影响。


禁止与违法失德明星合作 金融机构正在避免流量明星合作


根据贝壳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通知》全文来看,此次金融监管部门剑指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是指金融机构与代言人合作,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渠道,利用代言人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推广金融产者金融机构品牌。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不得与违法失德明星合作开展广告代言等宣传推广活动,发现已开展合作的明星存在违法失德行为的,应当及时终止合作。明星是指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演艺人员、网络红人、体育名人等。 同时,金融机构要制定广告代言负面舆情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相关风险。 


“现在金融机构对于与明星的合作相当慎重,几乎从不与流量明星合作,即便是有一些公益形象大使需要明星来代言,也会重点考虑德艺双馨的老戏骨。”一位金融机构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流量明星虽然可以带来一定的客户,但由于这些明星要价较高且容易“塌房”,因此其潜在的风险也相对较大。而一旦某位明星出现了失德的行为,这对金融机构、产品形象和业务连续性都将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


周毅钦亦认为,《通知》明确了金融机构在遇到因为合作代言人而遭遇舆情风险时应该主动作为、终止合作。这与原来一贯“冷处理”的方式不同。他预计,未来金融机构在邀请明星代言时,会进一步在合同条款中针对《通知》相关要求有所修改和落地。同时,未来金融机构在这种代言活动中也将更加谨慎。


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与存款及保险产品等相混同 


《通知》还针对广告代言活动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重申。《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涉及资产管理类业务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与存款及保险产品等相混同,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宣传或者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收益和过往业绩。


与此同时,《通知》还指出,涉及保险类业务的,不得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及其他资产管理类产品作不当类比,不得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不得隐瞒保险责任免除等关键信息,不得为不确定利益的保险产品承诺保证收益。 


“在这些条款中,《通知》特意提及保险行业,可以看出金融监管部门当前对保险行业的重视程度有所上升。”周毅钦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这可能是在市场波动之下,保险行业相较于基金和银行理财而言发展势头良好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保险产品销售情况相对较好。多家银行2023年中报显示,在市场震动之下,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的中间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但销售保险产品所获得的中间业务收入则呈现出较大规模的上升走势。多家银行高管也曾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指出,将持续发力和扩大保险业务收入。


不过,周毅钦认为,《通知》是落实去年七部委发布的“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文件的行业细则,因此针对金融产品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范。而这些内容此前在理财行业的相关文件中均已有之,从目前来看,相关规则均得到了很好的执行,预计不会对理财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借款产品应标明综合年化利率等要素 不得面向未成年人推介无担保个贷


对于信贷产品,《通知》亦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不得采取容易引起受众不理智行为的营销手段,不得诱导冲动消费,不得宣扬过度负债、盲目投资、炫富拜金、奢靡享乐等观念。 


与此同时,《通知》还指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涉及借贷类产 品的,应当在广告显著位置明示包含利息和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在内的综合年化利率,对于信用卡以及消费贷、信用贷等无担保个人贷款不得一味宣传低门槛、低利率、高额度等。


“不得面向未成年人推介无担保个人贷款,不得在主要以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为参与或者收视对象的节目、视频、游戏等场景中展示借贷类业务广告,不得以在校学生为目标客户定向宣传信贷产品,助学贷款除外。 ”《通知》显示。


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曾经出现过金融机构通过诱导消费、宣扬拜金主义等的方式“打广告”,造成了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对该金融机构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此后金融监管部门就曾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约束,此次《通知》重申,是为了进一步打击违法违规金融广告,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姜樊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