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程维妙)日前,央行公布三季度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央行对拒收现金单位累计处罚已超百万元。央行表示,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是央行金融为民的基础工程。央行亦多次强调,未来数字人民币与现金将长期并存。


据央行最新披露,三季度依法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其中,被罚最多的单位是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因在市郊铁路车站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票乘车,被警告同时处5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此外,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惠新西街店,因其所属理发店拒绝公众使用现金消费,被警告并处19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1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现金支付保费,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央行表示,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是央行金融为民的基础工程。目前我国已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同时正在部分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


“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公平、在重大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支付需求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央行亦多次强调,未来数字人民币与现金将长期并存。


事实上,早在2018年,央行就曾明确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发展,整治拒收现金行为。去年12月,央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发布公告,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并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类收费要具备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对自助服务机具厂商提出兼容性要求。


央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两类情况,提醒社会公众关注。一是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角币、硬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二是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家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


央行表示,将坚持金融为民、金融惠民理念,支持各种支付方式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种支付手段的优势,尊重公众的选择权,打造多元化支付方式下的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