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琳)8月18日,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商业”)发布公告,公司董事、总裁曹青因个人原因辞职。


公告显示,董事会于2021年8月17日收到董事、总裁曹青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曹青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曹青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曹青的辞职不会导致中兴商业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中兴商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及总裁的聘任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青未持有中兴商业股份。


新京报记者 王琳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