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顾志娟)12月11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高莉表示,经过多年发展,上市公司逐步建立起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的制度,但是近段时间以来,部分上市公司因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等进一步引发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操纵并购等问题,凸显出上市公司治理的不科学、不平衡的问题仍存在,反映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少数关键的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上市公司决策管理不科学,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开展专项行动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抓手。通过两年的努力,使上市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专项行动聚焦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以及督促整改,督促上市公司将整改的薄弱问题与提高治理水平相结合,以整改促提升,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的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形成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二,健全公司治理的制度规则,进一步落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强化上市公司长期激励机制。
第三,构建公司治理的良好生态,抓好关键少数的培训,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增进认识和认同,凝聚市场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高莉表示,上市公司自查自纠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希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认真对待,深入对待,如实反馈,有效整改。
校对 李世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