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2月8日,深圳市住建局官微消息,深圳发布《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减免物业租金、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措施提出,对租用市、区政府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所持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积极鼓励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

 

与此同时,措施中还对企业社保费和公积金缴存做出规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此外,措施还提出了强化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的服务、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产业资金倾斜支持等举措。

 

新京报编辑 杨娟娟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