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马婧)7月24日晚间,中国联通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联通集团已于近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因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的重大事项,本次联通A股公司非公开发行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投资者名单、定价、投资金额、所占股比等,仍需按照要求上报相关部委认可后方可实施。

  此外,公告中还对媒体报道的联通引入混改投资者一事进行了回应,联通A股公司潜在投资者的谈判工作尚在进行中,本公司既不知悉该媒体报道的信息来源,也并未与任何潜在投资者签署过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去年10月10日,中国联通发布一则公告,对外宣布母公司联通集团参加了2016年9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专题会,联通集团被列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试点。

  5月9日,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在联通股东大会上透露了部分关于中国联通混改方案的最新进展。他表示,中国联通混改需要与十个部委进行沟通,牵涉部门多,难度大,但希望越快越好。他还透露,这次混改方案包括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员工和骨干都持有股份,没有什么大的障碍。